股权激励方案股权增值权是激励对象获授一定数量的权利,该权利可以获得公司股权在某段时间内的增值价值,该模式与股权期权的区别在于股权期权在行权后可以拥有股权,而股权增值权行权后可获得增值部分的现金。股权激励是公司股权的增值权,以某种方式授予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使他们能够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利润的一种制度安排。对于企业而言股权激励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有利于激发员工工作激情;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核心人才的保留;有利于吸引外部良好人才的加盟;有利于降低企业的即期薪酬支出。尽管股权激励具有诸多好处,但是从它面世以来也一直备受争议,时刻伴随着来自企业的疑虑和人们的担心。就现实而言,实施股权激励是企业今后的发展方向,排斥股权激励的行为无疑会影响到企业核心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不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考虑。
除了股权激励的增值权,还有虚拟股权是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与公司真实股权对应(虚拟股权)单位,单位的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以后获得与其对应的真实股权的全部价值,增值权、分红收益;业绩奖金是绩效单位的价值是以现金标价授予的,并且奖金通常根据一段指定的时期内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来发放。如果没有满足低绩效标准,绩效单位会被没收;
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机构认为股权激励对象成为股东后,就有了“双重身份”(股东和员工)。而之所以授予其股权是基于“员工”的身份,是因为其人力资源的价值。当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就表示其对公司而言失去了价值,也失去了激励的必要。但问题是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与终止并不意味着股东身份的丧失。为了避免两者脱节、影响激励效果,劳动关系与股东资格必须是严格共存的。如果激励对象有违反公司纪律行为,则可视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可解除其劳动关系和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