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机构认为可纳入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一般包括重要的技术骨干人员和管理核心人员两大类。员工持股方案的重要的技术骨干人员是指对企业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而重要的管理核心人员一般是指主持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管理人员。 从这一角度而言,与其探讨哪些人可以纳入激励对象范围,还不如探讨哪些人不能纳入激励对象范围更有意义。 上市公司一般限定“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称为激励对象”、“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参照上市公司的做法,博思诚咨询建议,一般公司的激励对象可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研发负责人、销售负责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