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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如何设计咨询落地?

作者:博思诚股权激励律师 来源:www.bosicheng.com 时间:2019-07-18 18:09:04 浏览次数:

持股员工既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持股,也可通过设立持股平台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或股权。持股平台即可有激励对象合资设立的公司,也可以是合伙制企业,甚至还可以是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持有股权(但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方式持股的,不得使用杠杆融资)。另外,《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还规定,持股平台不得从事除持股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机构公司认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设计咨询落地,持股员工既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持股,也可通过设立持股平台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或股权。持股平台即可有激励对象合资设立的公司,也可以是合伙制企业,甚至还可以是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持有股权(但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方式持股的,不得使用杠杆融资)。另外,《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还规定,持股平台不得从事除持股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机构公司认为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落地实施的范围有:

博思诚股权咨询

1、原则规定,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设计咨询落地的员工一般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规定,以下人员不得作为持股员工纳入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设计咨询落地之列:

2、程序规定,实践中,认定国企员工持股的范围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相关程序如下:

1)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激励管理办法上报激励对象名单;

2)董事会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进行初步认定;

3)人力资源与薪酬委员会进行初步认定后,报董事会审议;

4)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主要是姓名、职务或岗位,公示期一般不少于10日);并由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听取公示意见。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激励对象的认定并非一次确定终结,实践中,员工持股往往会分批次进行,即首批和后续批次(上市公司后续批次员工持股应在首批次员工持股实施完成后12个月内完成)。后续批次被授予的股份(股权)多为预留股份或股权(上市公司规定,预留股份不得超过员工持股股份数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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