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具有低流通性: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流通性弱的特点出发,为了达到股权激励方案咨询的目的,不同情形下的退出机制的设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流通性风险,从而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消除对于流通性风险的担忧,提高其参与激励计划的积极性。激励对象毕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投资者,以较小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收益,永远是激励对象追求的目标。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都希望以小的成本撬动利益的杠杆,他们不像真正意义上的投资者,这里就需要对流通性风险要做合理的考虑,考虑到激励对象获授的激励股权按照约定锁定一定期限后,即使激励对象不离职,也存在其他的退出需求。
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时,一般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完成,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优势: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与其他几种持股形式相比,以有限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具有设立门槛低、便于管理、税收优惠等优势。设立门槛低,手续简便: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更容易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有限合伙设立相比于公司制持股平台而言,无最低出资额要求,出资方面法律限制较少,因此具有设立门槛低、手续简便的优势。另外,企业在实施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时,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利益分配、投资退出等方面的主要依据是合伙协议,而设立公司受《公司法》等法律限制较多。公司如何分配股权?通过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安排更为灵活、具有自主性,设立方便。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持股平台便于管理:相比于公司型员工持股平台,以有限合伙作为间接员工持股平台,无需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备复杂的公司治理结构,节省持股平台管理成本。企业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企业高管或其他投资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能够以较少的出资、专业的商业判断实际决定持股平台的投资决策事项,便于持股平台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