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时间安排时,既要考虑股权激励能够达到企业长期激励的目的,又要确保员工的激励回报。通常,股权激励计划中会涉及以下时间点: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行权期、禁售期等。股权激励的有效期是指从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到后面一批激励标的的股份行权或解锁完毕的整个期间。设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需要考虑到以下因素: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设置应当与企业阶段性项目或者阶段性目标完成所需要的时间相一致。如果股权激励的期限短于企业阶段性战略目标计划的期限,那么企业就不得不在未完成阶段性战略目标的情况下进行激励对象的行权,这会不利于战略性目标的实现。
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机构认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与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健全,只有在合适的条件下,股权激励才能发挥其引导经理人长期行为的积极作用。经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除了其内在的利益驱动以外,同时受到各种外在机制的影响,经理人的行为教终是其内在利益驱动和外在影响的平衡结果。股权激励只是各种外在因素的一部分,它的适用需要有各种机制环境的支持,这些机制可以归纳为市场选择机制、市场评价机制、控制约束机制、综合激励机制和政府提供的政策法律环境。
在我国的股权激励方式中,股权期权和限制性股权是使用教多的两种方式,占比达到了将近95%。虽然目前我们国家的企业在股权激励方式中依然是股权期权占比较大,占到所有激励模式的75%左右,但自2011年以来,限制性股权激励模式在大幅增长,尤其在制造业以及信息技术产业之中,限制性股权激励方式已经超过了股权期权,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使用限制性股权激励方式来替代以前的股权期权方式。而在采取股权激励的同时预留出一部分股份以供激励员工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