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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的股权分配方案如何做?

作者:博思诚股权激励律师 来源:www.bosicheng.com 时间:2020-02-22 11:10:31 浏览次数:

最终创始团队成员持有公司的股权,都应当是同股同权,平等的受《公司法》保护,同等的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为讨论简便起见,我们暂不考虑所谓的优先股、可转债之类性质的权益),在《公司法》面前大家的持股看不出有什么不同(证券市场所谓的限制性股票、锁定等属于证券法范畴,暂不作涉及和考虑)。

一家公司的股权分配方案如何做?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机构公司认为在创业之初,创始人团队走到一起,较紧密的绑定是给股权分配方案的股权或允诺给股权,不论通过何种方式,最终创始团队成员持有公司的股权,都应当是同股同权,平等的受《公司法》保护,同等的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为讨论简便起见,我们暂不考虑所谓的优先股、可转债之类性质的权益),在《公司法》面前大家的持股看不出有什么不同(证券市场所谓的限制性股票、锁定等属于证券法范畴,暂不作涉及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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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时,在创业初期,股权分配方案设计的实际股权和虚拟股比较有用,因为创业初期给不起很高的工资待遇,有一些核心成员,你给他干股或者直接股票,他可能更加愿意加入进来。到了成长期,就是拿到A轮或者B轮时,这时候股权分配方案设计的期权和虚拟股吸引力就比较大,因为公司已经被充分认可,市场有估值,给他虚拟股或期权都有实际价值,他马上可以算出虚拟股值是多少钱。所以,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时,这个阶段是最好做股权激励的阶段。到了成熟期,也就是快要上市的企业,再给虚拟股、期权都没有意义。因为马上要上市,他想变现,那时候实际股权还是管用,你把他纳入股份里面,更有吸引力。 公司都有一个生命周期,到了衰退期,给现金最好。所以,不同的阶段要用不同的方式做股权激励方案,而不是永远一成不变,一定要合理搭配。针对不同的人可以用不同的形式,像非常牛的大公司高管可以给实际股权;觉得还要考察一段时间的可以给期权,还有一些可以用虚拟股。做股权激励方案是做加法还是做减法呢? 做加法的意思就是用增值扩股的形式做股权激励方案,而做减法则是大股东卖老股。不能让大股东每次都出让自己的股份,而是让每个原始股东、创始合伙人都参与进来,贡献自己的股份,去做稀释,做股权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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