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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进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作者:博思诚股权激励律师 来源:博思诚股权激励落地专家 时间:2018-10-02 22:56:10 浏览次数:

怎么进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博思诚股权激励落地咨询公司认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分配方案、股权激励方案计划分为原始股激励计划、实股激励计划、虚拟股激励计划、干股激励计划。原始股激励计划:狭义的原始股份是指公司刚设立时的股份,广义的原始股份是指一个公司上市之前的股份。实股激励计划:就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受到法律的保护,怎么进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通常的股票,是可以流通的,并且享有分红权、增值权、决策权等权利。虚拟股激励计划:全称是虚拟受限股,股权激励设计方案是相对于实股而言的,不需要在工商局登记,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

怎么进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博思诚股权激励落地咨询公司认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分配方案、股权激励方案计划分为原始股激励计划、实股激励计划、虚拟股激励计划、干股激励计划。原始股激励计划:狭义的原始股份是指公司刚设立时的股份,广义的原始股份是指一个公司上市之前的股份。实股激励计划:就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受到法律的保护,怎么进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通常的股票,是可以流通的,并且享有分红权、增值权、决策权等权利。虚拟股激励计划:全称是虚拟受限股,股权激励设计方案是相对于实股而言的,不需要在工商局登记,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虚拟股包括:干股、期股、期权、增值权等。如何设计股权激励方案,一般虚拟股是公司大股东给以一些关键员工的一些相当于股东的权利,比如分红权、增值权,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干股激励计划:干股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它是民间对特定股权的称谓。员工持股方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可见,出资是取得股东资格的前提。实际上,干股通常是指持股人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获得的股权,或由他人代缴出资而取得的股权。

    干股及干股法律效力,博思诚股权激励落地咨询公司认为市场上存在着对“干股”的误读,更有甚者认为“干股”是不被认可的。另外,还有人认为“干股”就是红利股,不参加经营,但是取得红利等等。但是我们说,“干股”是指在公司的创设过程中或者存续过程中,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协议无偿赠予非股东的第三人的股权。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因此,“干股”本质是赠与关系,只要符合赠与的法律规定及公司法的规定,“干股”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与其他股东签订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不过,现在也存在另一种形式的“干股”,即“干股”就是红利股,不办理股权转让,不办理工商登记,不参加经营,职工离职后,“干股”就不存在了,但是可以“分红”。实际上,这种“干股”并不是股权,取得这种“干股”并不具有股东身份,股权架构设计,这只是一种“奖金”,属于劳动报酬。干股是基于奖励或赠与形成的,实际上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激励机制,因此干股所有人享有的仅是股权中的收益权,并不能据此参与公司的经营事物,不是完整的所有权。按照惯常的做法,干股并不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干股持有的数量只作为红利或内部利润分配的依据,干股所有人实际上无权转让和继承干股。股权架构设计,综上,干股是一种不能自由转让的受限制的不完全股权,其持有人虽然是公司的合法股东,并实际享有着股东的分红权、收益权,但依然并不拥有该股权的所有权,因此无权转让处分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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