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诚股权分配咨询公司认为公司制定、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股权分配方案设计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通过激励方案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股权分配咨询机构,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感恩文化。
博思诚咨询认为许多企业都陆续认识到股权分配的好处,实施股权分配方案的企业也与日俱增,但许多股权分配都收效甚微。因此,创始人们纷纷质疑甚至否定其作用。其实,并非股权分配不管用,而是企业主并未真正弄懂股权分配的本质和作用,盲目跟风,照猫画虎。欲善用股权分配这一工具,必先明其期权激励的道理。非上市公司股权分配计划是一种新型股权形式,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委托股权分配会(或委托第三者,一般为金融机构)作为社团法人托管运作,集中管理,股权分配管理(或理事会)作为社团法人进入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分红。股权分配方案包括两种类型:(1)企业员工通过购买企业部分股权而拥有企业部分产权,并获得相应的管理权;(2)员工购买企业全部股权而拥有企业全部产权,使其职工对本企业具有完全的管理权和表决权。
中小企业在落地实施股权分配方案时,员工入股分红平台必然有合伙人的变化,需要全体合伙人同意。员工通过持股平台来间接持股,这个股份不能继承也不能转让交易。以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可设为一年,上市后,合伙企业可以作为主体,实施股权转让,获得收益,而该收益通过有限合伙企业直接分配至终持股的个人;对于持股个人实际的股权锁定时间,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